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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一學生違規案例三層式解析

案例情境:

高一某位學生因經常違反學校規定,例如違規使用手機,遭導師懲處並嚴厲要求他不可再犯。該生感到壓力很大,回家跟家長訴苦,家長無法諒解,認為老師針對他的孩子。家長到學校興師問罪,向主任反應認為老師對待他的孩子不公。

第一層:依法合規的應對行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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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手機使用的規範依據

    根據《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攜帶行動載具到校管理原則(草案)》,學校應明定管理規範並經校務會議通過,規範包括管理方式、違規處置、學生申訴途徑等。因此,老師在處理學生違反手機規範時,必須依據該校的正式規範辦理,並讓學生有陳述意見的機會。

  • 比例原則與尊重程序

    《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》明定,管教應與違規情節相當,並採損害較小的措施。嚴厲的言詞警告本身不一定違法,但若帶有人身貶抑、羞辱意味,可能構成不當管教。必須避免讓家長或學生有「被針對」的印象,因此需有明確、可追溯的紀錄(如導師日誌、管教記錄表)。

  • 與家長互動的法規精神

    學校有義務在家長反應時,溝通、協調並說明理由。此時老師可先提供具體紀錄與依據,讓主任與家長了解處理過程合法且合比例。

第二層:SEL 與 EF 行為洞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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對於高一生(15–16歲),常見的行為背景是:

SEL缺口

  • 自我管理:難以克制手機使用的衝動,缺乏情境調整能力。
  • 社會覺察:未充分意識手機行為對教學秩序與同儕的影響。
  • 關係技巧:當感到被嚴厲批評時,容易產生「被針對」的防衛情緒。

EF缺口

  • 衝動抑制:遇到即時誘惑(訊息、通知)時無法延遲滿足。
  • 情緒調節:被批評時情緒上升,容易轉為怨懟。
  • 認知彈性:面對老師的規範,缺乏從他人角度理解規則價值的能力。

在這種狀況下,學生回家後傾向以「老師針對我」的方式向家長陳述,是因為他需要情緒支持,而不是客觀還原事件。

第三層:增能導向的實務步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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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課堂與私下分離的溝通策略

    避免當眾嚴厲警告,改成課後一對一談話:「我知道手機對你很重要,也可能有正當用途,但上課時若頻繁使用,會影響你和同學的學習。我想和你一起找到一個方法,讓你能兼顧使用和遵守規定。」

  • 結合 SEL/EF 的行為契約

    建立「行動載具使用約定表」:

    • 具體列出允許與禁止情境(例:下課、午休可用;上課全程收起)
    • 由學生自己提出執行策略(例如交給同學保管、關機放包包底層)
    • 設定正向回饋(連續三天達標,老師口頭表揚、記小功)

    行動載具使用自我管理約定表

    目標行為

    • 上課期間手機保持關機並收納於指定位置。
    • 下課、午休可在不影響他人情況下使用。

    我選擇的策略

    檢核方式

    老師每日檢查記錄,連續達成3天可獲得口頭表揚。

  • 與家長的合作對話腳本

    當家長帶情緒來校時,可採「三明治溝通法」:

    • 肯定:「我知道您很關心孩子,這也是我們共同的目標。」
    • 說明:出示具體紀錄與校規依據,說明處理流程合法、合比例。
    • 合作:「我希望和您一起幫助孩子學會在適當場合使用手機,這樣也能減少他壓力。」
  • 後續追蹤

    • 每週與學生短談 2 分鐘,檢視約定執行情況
    • 家長端同步回報在家手機使用情況
    • 若持續改善,公開在班上正面表揚(強化自我效能感)